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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三章 江湖规矩(200月票加更)(第3 / 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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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令狐冲对不起岳不群之说,更是掐头去尾加工后的无稽之谈。

原作中破庙之战时,令狐冲见师父、师娘受敌人羞辱,以重伤之躯,再次强行出手,连斗剑宗高手,又行险招刺瞎了嵩山来袭的高手,之后自己伤到了坐地不起的程度。

岳不群却在怀疑其偷学“辟邪剑法”的固有印象下,对其冷嘲热讽,质疑其放走敌人,装作没力气给自己解穴、看自己笑话……看过原作的书友,此时想必都憋闷不已。

然而在一票的武侠公众号、名作解读自媒体的热度之战下,就成了——没错,令狐冲有意看岳不群丢人,都是因为他,岳不群才自宫的!

对此楚鹿人肯定是理解不了……

楚鹿人自己想来,换做是自己,其实也是这般如此——可惜,田伯光没机会饶过楚鹿人,自然楚鹿人可以杀得痛快!

原作直到田伯光答应令狐冲,以后不再采花之前,令狐冲表面与其称兄道弟,实则心理描写时依旧点明了“我令狐冲岂能和你一个采花贼做朋友”。

算起来令狐冲至少“做到”让田伯光改过,这时用令狐冲“没做”为民除害来指责,其实没什么道理——令狐冲本来就不是“铁面判官”的人设,更没以江湖大法官自居。

作为一位年轻(?)侠客,几次冒生命危险与田伯光交手,最终令田伯光承诺不再采花,这时却要被指责结交匪类?换成是朝廷命官,倒是依旧有责任秉公执法,不过江湖道义上,如此指责,显然站不住脚。

否则扫地僧收留慕容博、萧远山怎么算?一灯收徒裘千仞怎么算?心性最良善的狗兄,还叫杀路人泄愤的丁不四做“四爷爷”呢……

当然,对于岳不群来说,令狐冲这样的表现肯定是不合格的。

真正要说令狐冲“结交匪类”,也是后来被逐出师门,对正邪之辩心灰意冷之后的事情——后期令狐冲的逻辑,才彻底转化为:只要当我是朋友,我就当你是朋友,我朋友做坏事我不支持、能劝阻便劝阻,但一定要做的话,也和我没关系,我不帮忙就是……

而无力、无心去更积极促进他们改过,忘了他一开始的“偶像”刘正风——老刘和曲洋结交的时候,第一件事情,就是让曲洋立誓不得伤害五岳剑派之人,曲洋也的确到死都没破誓。

不过从结交对象上考虑,在楚鹿人看来,令狐冲虽拍马难及乔峰的大丈夫义气、尤其敏感之处,可以说是十分小家子气,却也不失为可交之人。

硬要说扫地僧、一灯、狗兄黑白不分,这道理在衙门说得通,在江湖上说不通、至少是无法引起共鸣,一定要说,也只有用自己的拳头能说通——就像刘正风的家人被抓,三湘武林群情激愤,换成刘正风本人被杀,却没什么人强出头。

真放在衙门说,刘正风也不该死,不过终究不是一套规矩。

即使是素重名誉的岳不群,见到木高峰之流,也不是暴起拼命,而是表面笑嘻嘻、心里MMP,真发生了冲突再动手。

令狐冲最大错误,其实是剧版中,没有对心理描写的配音,甚至有些剧版为了前后表现一致,删了令狐冲几次暗中敌视田伯光的举动,以及主动想配合师父、师娘去除害的戏份,才令他的人设变得很“迷”。

没有参看原作的话,观众会将他几次田伯光虚与委蛇时的豪爽表现,以为是真情实感,进而相信一些二手设定,而不知道令狐冲心里其实比谁都明白——你个淫贼配和我结交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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