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五十二章 战时征募(第3 / 3页)
大汉水师近年汰换了不少战船,尽数发卖到民间,汉商购入后将之改造为商船,这些从战船改造而来的商船,大多也有多重桅帆,虽不宜长时间在外海航行,但近海航行时的航速比起汉军的风帆战列舰也不会差得太远,顺风顺水时,每个时辰行驶个五十里还是没问题。
两千里航程,汉军战舰往返一趟将将半月光景,汉商船队只要有数艘战舰领航和护航,往返一趟顶多花费一个月。
依不同商船的载运量,大汉水师每艘以十余至数十万钱不等的价格租用,汉商们有甚么不情愿的?
虽说难免耽误些商贸货运,然真正做大买卖且是长久买卖的巨贾,比起疯狂追逐暴利往往更在意风险,且向来注重与官府和军方的关系。
此等“无本买卖”,且能借机给大汉水师卖人情,对这些常年从事海路贸易的汉商无疑是稳赚不赔。
“将军,依属下之见,不妨依战时征募律,从仰光及波拉岛周边征募汉商船队,让他们载运财货,而我水师舰群则依原定计划载运骑军将士。”
水师稗将见得自家将军迟疑难决,便是出言提议道:“如此还能让商船顺带运来更多车驾,以加快此间的陆运速度。”
诸将闻言,皆是眼神大亮,纷纷附议。
唐涛也觉此计甚妙,颌首应允,即刻提笔写就了征募手令。
战时征募律,乃是数年前太尉府和廷尉府共同研拟制定的战时军律,是针对汉军在战时征募民间物资的特殊律法,虽赋予了汉军相应权利,却也包涵诸多限制条陈,包括征募形式和补偿措施。
实话实说,换了骑军来征募汉商船队,他们就未必会如此积极了,虽不至违抗军令,然战后向官府申告,向骑军求偿时也不会客气的,别以为咱老百姓不懂律法。
陛下可是诏告过天下的,言明百姓向朝廷主动捐输是一码事,朝廷征募民间物资是另一码事,百姓不得无故抗拒征募,却也享有日后求偿之权,任何人不得肆意剥夺之。
所谓的补偿措施,自然是专为大汉臣民设置的,若是遇着外族商贾和百姓,汉军鲜少会废话,财货乃至车驾船舶被汉军强征,他们皆该觉得“荣幸”,即便是要征他们的小命,又有何不可?
有能力从事海上贸易的汉商,且是远涉仰光乃至身毒的,多少有些背景,若非必要,汉军也不会随意强行征募他们的物资为军用,免得战后要作出太大的补偿。
然此番骑军从百乘获取的缴获为数众多,其价粗估高达数百万金,用唐涛的话来说,卫青那小子怕是将百乘人的祖坟都刨干净了。
水师既能凭空分润不少,索性拿出零头来,用以征募大批汉商船队,也无须说甚么战后补偿的,就权当明码标价的租用。
随着航海业的日渐兴盛,加之少府有意无意的流出部分造船工艺,使得大汉的民间造船业也迅速兴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