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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不在了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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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年的时光,足以让很多事物是人非,足以让很多人遗忘对他们并不重要的记忆,更足以淹没许许多多的犯罪事实。两年前在大街上被胡闹拉扯的那个女青年,唯一能证明她存在过的证据,只有曾明君故意伤害一案中并不算非常清晰的监控视频。

视频中依稀能看清女青年的五官,以及她那根引人注目长长的辫子。两年前这起故意伤害案办的挺糙,寻找女青年的行动大多数都是曾加父母的自愿行为,官方的调查很少,只有负责办案的民警的记录本上,写下了聊聊几句夹在了档案中。曾明君打人是既定的事实,目击者众,故意伤害这个罪名栽在她身上一点也不冤,至于打人的原因究竟是什么,到底是不是有情可原,呵呵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哪个警察会尽百分百的努力去查这样的一个小案子?人海茫茫啊,想找一个没有特别清晰正面照片不知名姓的女孩,何其困难。这女孩要是有心躲藏,一时半会儿警察也真拿她没办法。当年曾明君父母参加节目,在台上痛哭流涕地希望女青年出来,为自己的女儿作证,都石沉了大海,可见那女孩是一心一意的想要藏起来。

问题是她为什么要这样做,就胡闹那种性子的人,有贼心没贼胆,便是出面指证了他,让曾明君能够得到轻判,对她也没什么影响,还怕胡闹会杀了她不成?

对于这种不管他人死活,只要自己脱身就万事大吉的人真是寒了为她出头的人的心。便是以后有人知道这件往事,对女孩的印象肯定要差到极点,没担当,没骨气,没人性,空有一副漂亮的皮囊,跟这样人生活在一起也不禁后怕。她今天能不管替她出头的曾明君,日后所谓的亲情爱情友情,在她的眼里也跟浮云一样。

“唉,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。那老光棍特别爱跟着小区里的大姑娘小媳妇搭言,说没两句话就能跑偏到色迷迷的话题上。有那脸皮薄的,呸他一句骂一句不要脸也就跑了,可也有不知廉耻的,就愿意听他讲黄色笑话。”

“可不是呢,你说这老光棍儿要是只跟一个人讲,那是那个女人不够检点,招惹老光棍,但是他跟每一个年轻点的女人都这么说,这老光棍儿看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,要不然怎么能年纪一大吧还混得住在地下室这么凄惨,老郝可是说他已经好几个月没给过房租了,那才几百块钱呢,都付不起。”

“嗯,老郝这人靠谱,他说没给肯定就是没给,你看这屋子里头跟扫荡了似的,指不定这老家伙想逃房租连夜跑了,出去之后不定被谁给害了。”

不得不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,围观群众这么你一言我一语等,几乎将事实推断了出来,而且从他们的分析中,警方也得到一个重要的线索,那就是胡闹真的如曾明君所说的,是个老色狼,对女性有或明或暗的骚扰行为,这会不会是他被害的原因呢?凶手总不会无缘无故地剁掉他一双手吧。

胡闹以前是个公交色狼,失去工作后,生活一度困窘,才搬到这一处小小的地下室栖身,生活上的不如意和经济上的困窘,再加上单身多年,他始终没有合法的发泄途径,又因为囊中羞涩不可能出去花钱找女人,长年累月压抑下来,性心理变态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。

他渴望亲近触碰女性,那一双手从不老实,所以凶手砍掉他一双手,让他以后都不能再骚扰任何人。照这个方向推论,凶手就应该是以前被胡闹骚扰得狠了的某个女性,或者这个女性十分亲近的人。

但问题是被******这种事,或者更严重一点,哪怕被猥亵强奸,都有相当大比例的受害人,会因为羞于启齿,和害怕社会上其他人异样的目光,而不敢去报警。她们选择将这个秘密永远藏在心底,只有等到崩溃受不了的一天,才可能会对亲近之人吐口。

也就是说,哪怕胡闹曾经有过过激行为,都因为受害人的懦弱,没有到派出所报过案,现在胡闹一死,这个所谓的受害者的身份也成了谜,想再找她,几乎不可能。

病急乱投医之下,警方把主意打到了曾明君身上。曾明君被叛有期徒刑三年的那起案子给出的那份口供,以目前警方所掌握的证据来看,似乎是可信的,只不过最终因为那个受害的女青年没有现过身,警察调查走访也没有结果,她才最终被判刑。

现在别的路都已经被堵死,想解开胡闹被害之谜,这个关键人物必须找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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