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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出征(第3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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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支县勇营的军服和当代的其他清军军服差不多,都是长袍马褂,然后胸前大大一个勇字,用洋人的话来形容就是:一条布袋式的裤子,一件颜色鲜明而不合身的战袄,头上戴着一头巾或者圆锤形斗笠,时常拿个扇子或者雨伞,上衣胸前还有个斗大的靶标一样的勇字。

让人一看到这副装束的士兵就知道这是个炮灰!

唯一和其他清军有所不同的就是,余姚县勇营的士兵们腿上都绑着一条布条:绑腿。

誓师完毕,林哲就是传令全军开拔,于是乎五百多人离开军营,然后踏上了街头朝着城门而去。

余姚县勇营这五百多人扛着枪,迈着整齐的步伐列队走过街道的时候,引来了众人的围观,余姚县办县勇在这几个月里闹的沸沸扬扬,现在人们终于是第一次看见了这支县勇了。

一个是书香门第里的嫡女,一个乃是余姚首富家族的独子,也算得上门当户对了。

但是这一对男女的婚事却不怎么顺利,林哲十九岁正要准备成婚的时候,林父病亡,于是得守孝,接下来的三年自然也就不可能成亲了。

好不容易熬过了两年多,眼看着就能到把三年孝期熬过去成亲的时候,陈家之女的父亲,也就是那个举人老爷又同样因病去世,那陈家之女又得守孝,这又是拖了下来。

到今天,林哲已经二十有三,陈家之女今年二十,在这个普遍十几岁就成亲的时代里,已经算是大龄剩男剩女了。

林夫人要想抱上孙子,最早也得等明年陈家之女孝期结束,这样林哲和陈家之女才能成婚,到后年才能抱上孙子了。

只不过他们并没有看出来这支军队和其他朝廷的军队有什么区别,也许唯一的印象就是,这支县勇营似乎不怎么用刀枪的,除了骑马的那二十几个马弁用马刀外,其他人多都是扛着一杆火枪。

出了余姚县城后,林哲带着他这支余姚县勇营直接北上,骑在马上的他看着身前身后的这支军队,虽然这支军队只有几百人而已,但是这可都是自己将来建功立业的根本啊,对此林哲难得的生出一阵豪迈之心,湘军和淮军的名气再大又如,假以时日,自己未必就不能带出一支赫赫威名的浙军出来。

这个时代,是属于我林哲的!

不想这些家务事,林哲在府里睡了一晚后,次日一大早就是带着王吕云等一干亲卫前往校场军营

抵达军营后,林哲和黄培志登上了临时搭建的讲台,向全营五百多人讲起了文绉绉的誓师之语,无非就是太平军多么坏,而自己此番出征是代表着正义的。

这些话的时候,林哲穿着官袍,看起来像个臃肿的老太太,如果看他走动的话那就是活脱脱的香港电影里的僵尸。

尽管林哲自己比较排斥这身官袍,但是这年头当官的都这么穿,而且人们对于礼制,尤其是穿着看的非常重,要是林哲不穿官服穿个便服,影响不好,要是他穿个西服,估计会立马就会被骂成是假洋鬼子。

不仅林哲自己穿官袍,就连手底下的士兵、军官也穿传统的军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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