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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二章 一辈子不想遇见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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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没有受伤,可“野人”却抢走了大兵的背囊和水壶,遁入雨林跑了。。

大兵的三魂七魄都吓丢了,他指着幽谧的森林,啊了半天,愣是说不出一句话来。

浑身打抖的曾莹莹和魏兰抱作一团,比大兵还要惊慌和忐忑。。

只有巩雪警惕地在附近转圈,而后,她在大兵倚靠的树后面发现两个完整的脚印。

这两个硕大的脚印是“野人”留下来的罪证。

经过一整夜的休息,曾莹莹和魏兰的精神看起来好了许多,大兵本来是个话不多的人,可是出发后,他却主动和带队的巩雪攀谈起来。

“队长,你刚才埋那些骨头做什么?”他不大明白。

巩雪拨开乱草,头也不回地解释:“处理猎物时剩下的动物头、内脏和皮的味道会引来危险猛兽,出于安全考虑,深埋最好。”

大兵哦了声,又问:“那我看你早晨还在切割新鲜肉类,不怕引来熊和狼吗?”

巩雪摇摇头,“应该不会,白天猛兽出没的几率较小,而且我洒了很多盐腌制,遮去不少味道,只要赶在天黑之前吃完就不会有危险了。。”

巩雪拨开上面的杂草,仔细看了又看,然后秀眉蹙起,把自己的军靴脱了下来。

把巩雪当做救命符紧跟不放的曾莹莹疑惑不解地问:“你脱鞋干什么?”

巩雪答了句有用,便把自己的军靴在“野人”的脚印旁边深深地按了一下。

比对了十几秒,巩雪的唇角却微微扬了起来。

“把你的军靴给我。”她对曾莹莹说。

大兵好奇地问:“那是什么动物的肉?是兔子吗?你怎么逮到的?”看体型和身量,应该是个野兔之类的动物,他很好奇巩雪是怎么抓到的,一个看似柔弱的女生,却好似拥有数之不尽的能量和智慧。

巩雪探进草丛里的木棍顿了顿,然后,她语气淡淡地说:“用绳套抓到的。”

“绳套?怎么弄的?”大兵的好奇心完全被调动起来了。

“今晚露营的时候,我再教你。”巩雪说。

今天巩雪打算行军20公里。可是刚走了不到8公里,他们发现地图上标注的补给站根本不存在。而大兵去林子里撒尿的时候,竟被一个和树皮同色的野人袭击了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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